阀控式密封松下蓄电池LC-P1265ST市场售价 如果你真的爱他,那么你必须容忍他部分的缺点。 松下 lc-x1224,lc-x128,lc-x1265,lc-xa12100 松下蓄电池(沈阳)有限公司(PSBS)创建于1994年10月18日,由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和沈阳东北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(原沈阳蓄电池厂)共同投资兴建,注册资金145,000万日元,占地面积62,500平方米。 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,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,连年荣获“中国外商投资双优企业”、“沈阳市出口创汇外商投资企业”等称号,生产的产品先后获得了美国UL认证、德国VdS认证以及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产品质量**证书。产品符合中国ROHS指令严格要求。公司全面引进了日本松下公司先进技术、设备和检测系统,为世界各地提供40多种规格的“Panasonic”品牌中、小型密闭铅酸蓄电池,主要应用于UPS电源、应急灯、电动工具、电动自行车以及金融、通讯系统等领域。其中后备电源用电池由于产品具有一致性好、比能量高、寿命长、安全可靠不漏液等特点得到了广泛的认可。 松下蓄电池安全性能好:正常使用下无电解液漏出,无电池膨胀及破裂。放电性能好:放电电压平稳,放电平台平缓。耐震动性好: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完全固定,以4mm的振幅,16.7HZ的 频率震动1小时,无漏液,无电池膨胀及破裂,开路电压 正常。耐冲击性好: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从20CM高处自然落至1CM厚的硬木板 上3次无漏液,无电池膨胀及破裂,开路电压正常。耐过放电性好:25摄氏度,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进行定电阻放电3星期 (电阻只相当于该电池1CA放电要求的电阻),恢复容 量在75%以上。耐充电性好:25摄氏度,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0.1CA充电48小时,无漏 液,无电池膨胀及破裂,开路电压正常,容量维持率在上 95%以。耐大电流性好: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2CA放电5分钟或10CA放电5秒 钟。无导电部分熔断,无外观变形。 松下蓄电池的使用温度范围如下:在此温度范围以外使用,蓄电池有破损和变形的可能蓄电池的标准使用温度为25℃放电(机器使用时):-15℃~50℃ 充电:0℃~40℃ 保存:-15℃~40℃ 请不要在变压器等的发热部附近使用蓄电池,如在发热部附近使用,会成为蓄电池的漏液、发热、爆炸等的原因。 请不要把蓄电池弄湿或浸在水和海水里,如果弄湿或浸在水里,蓄电池会被腐蚀,会成为触电和火灾的原因。 请不要在炎热天气下的汽车内、直射阳光强的地方、火炉前面、火的旁边使用或保管蓄电池,如在这些场所使用或保存,有时会成为蓄电池漏液、火灾、爆炸的原因。 请不要在粉尘多的地方使用蓄电池,粉尘多的地方,有可能会成为短路的原因。如果在粉尘多的地方使用时,请定期进行检查。 使用多个蓄电池时,首先,正确地进行相互间的连接,然后再连接蓄电池和充电器或负荷。 废旧电池的资源化与处理处置问题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,电池作为一种必需的日常消耗品,广泛用于照明、通讯、照相机、电脑等领域。随之而来的废旧电池对环境的污染也日趋严重,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。据统计,目前,全世界每年生产各类电池约250亿只,而我国就占了总量的1/2左右,并正在以每年20%的速度递增。我国作为世界上较大的电池生产国和消费国,实际年市场消费量约为70亿只,其中含汞电池约为40亿只,而废旧电池实际回收率不到1%。[1]废旧电池被随意丢弃,不仅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,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,而且还导致了大量的资源浪费。 1、电池的种类、组成及危害性 1.1电池的种类 电池中有汞电池(钮扣电池)、碱电池(普通电池)、锰电池(车用电池)之分,其中以锌锰电池(即干电池)和锂电池(即手机电池)较常见,使用量较大。 1.2干电池、充电电池的组成成分 干电池组成成分主要有锌皮、碳棒、汞、硫酸化物、铜帽;蓄电池以铅的化合物为主。1号废旧锌锰电池的组成:重量70g左右,其中碳棒5.2g,锌皮7.0g,锰粉25g,铜帽0.5g,其他32g。据不完全统计,我国每年生产电池要消耗锌皮38200吨,铜帽600吨,铁皮29600吨,汞582.4吨。[2] 1.3废旧电池的危害性 废旧电池是一种可怕的“环境**”。科学调查表明,一只小小的纽扣电池,可以污染600吨水,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用水量;一节废弃的1号电池,会使1㎡的土壤失去农用价值。[3]电池中含有的主要污染物质包括大量重金属和酸碱等,其中重金属主要有镉、铅、汞、镍、锌、锰等。 目前汞污染仍然是废旧电池的主要危害,虽然在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实现无汞电池的生产和使用,但是在南美、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,无汞电池的市场份额只占10%~30%,实现**范围内的无汞电池生产和使用仍然任重道远。[4]汞及其化合物具有强烈的毒性, 其**形式(甲基汞)能在生物体内积累, 并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,引发**神经疾病,较典型的例子就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的“水俣病”。铅也是一种毒性很强的物质, 可对人体许多器官带来不良影响, 特别是对人的肺、肾脏、生殖系统、心血管系统等, 尤其影响儿童**神经系统的功能和发育,导致行为失常;镉和镍也都早已被证实具有致癌性。 重金属是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较大危害的物质,废酸、废碱可使得土地酸化或碱化。若废电池不经过回收和妥善处理,而将其随意丢弃于自然环境之中,经过长期机械磨损和腐蚀,使得内部的重金属和酸碱等泄漏出来,进入土壤或水源,就会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的食物链,危害人的健康。 2、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 2.1 废电池回收利用的意义 废旧电池是可以再生利用的二次资源。以占我国电池总量92.5%的锌锰电池为例,1号废旧锌锰电池的重量约70g左右,其中碳棒5.1g,锌皮7.0g,锰粉25g,铜帽0.5g,其它32g。其中的有用物质锌、放电二氧化锰、铁、铜、汞及石墨质量占电池总量的75%左右,仅锌、放电二氧化锰、铁质量就占了70%,可以作为资源化的主要对象。根据中国电工业协会提供的2000年我国电池生产的数据计算,仅生产锰锌电池每年就要消耗锌金属15万吨,放电二氧化锰27万吨,铜金属0.8万吨,钢16万吨,还有石墨的消耗。这些金属和非金属都取之于我国的矿产资源。据有关部门测算,我国每年产生的废旧电池经处理可回收12万吨锌,2万吨铜,以及大量的其它可利用物资。由此可见回收并再生利用废旧电池,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[5]。 2.2国内废电池回收与处理现状 2.2.1国内废电池的回收现状 我国废旧电池的回收现状,较主要的就是回收率低。我国1997年下发了《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通知》,通知规定,自2001年1月1日起,禁止在国内生产各类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.025%的电池;从2001年1月1日起,凡进入国内市场销售的国内外电池产品(含与用电器具配套的电池),在单体电池上均需标注汞含量(例如:用“低汞”或“无汞”注明),未标注汞含量的电池不准进入市场销售;自2002年1月1日起,禁止在国内市场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.025%的电池。 自2005年1月1日起,禁止在国内生产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.0001%的碱性锌锰电池;自2006年1月1日起,禁止在国内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.0001%的碱性锌锰电池。[6] 2003年10月发布《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》,该技术政策适用于废电池的分类、收集、运输、综合利用、贮存和处理处置等全过程污染防治的技术选择。[7] 上述规定取得了一定成效。目前,国内电池制造业几乎达到无汞水平。但是从总体上看,现阶段相应的政策法规还不完善,不能建立起一套产业化规模化的运作方式,管理手段和措施缺乏针对性,尤其是对民众的宣传教育不够,使人们普遍缺乏对废旧电池资源化利用的重视。据报道,杭州市3名中学生曾经通过问卷、走访、查阅文献等,用几个月时间完成了《关于废旧电池回收现状调查与研究》的调查报告,结论是:我国废旧电池回收率只有1%~2%,多数市民对废旧电池的危害了解甚少。调查显示有近80%的市民认为废旧电池回收活动“与自己无关”,87%的居民将废旧电池与生活垃圾一起丢弃。[8]面对如此尴尬的现状, 我们急需从多方面着手,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案。 另一方面,电池回收时应注意电池种类。目前废电池收集的重点是镉镍电池、氢镍电池、氧化汞电池和铅酸电池等,简单地说也就是我们日常使用的手机电池、可充电电池和纽扣电池等。一次性电池基本上没有什么回收利用的价值,而且对环境危害也不大(应泽华、刘士畅、韩 镠等[9]却通过实验,初步探索得出:无汞电池对种子萌发和植株生长有显着影响。这方面研究有待加强),从循环经济的角度来说,已经不需要进行回收利用了。而手机电池回收利用的价值还是比较大的。但目前手机电池回收基本还是一片空白。 2.2.2国内废旧电池处理现状 国内废旧电池一方面回收率低,另一方面处理率也比较低。据报道,广州市废旧电池的集中收集站设在市环境卫生洒水车队,从2003年开始回收废电池以来,这里已经堆放了五六吨废电池,一个30平方米的房间已经堆了一半。除了2004年把7960千克废电池送往番禺一家废物回收处理公司进行处理外,其余的废电池就一直那么放着。 目前国内使用量较大的电池是锌锰电池,因此国内对废电池的处理主要侧重于锌锰电池。为加强电池产品汞污染的防治工作,保护和改善我国生态环境,自2006年1月1日起,禁止在国内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.001%的碱性锌锰电池。对于锌锰电池的处理主要采用干、湿法相结合,即焙烧—电解工艺,先将铜帽、碳棒等有用物质从电池中剥离,再将剩下的部分焙烧,产生的尾气经净化处理达到标准后排放。而对于二次电池的处理由于回收量低,经济效益不稳定,尚处于研究阶段,距离实现工业化生产还有一段距离。 2.3国外可借鉴的经验 在废旧电池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这个问题上,目前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。美国在废旧电池环境管理方面是立法较多较细的一个国家,不仅建立了一系列完善的废旧电池回收体系,而且建立了多家主要利用火法冶金工艺的废电池处理厂,与此同时,坚持不懈地向民众进行地毯式的宣传教育,进行舆论引导,让民众自觉地支持和配合废旧电池的回收再利用工作。日本早在1993年就开始规模回收废电池,汽车用铅蓄电池目前已全部回收,并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处理方法,对其他二次电池的回收率也已经接近90%。德国从1998年10月开始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对废旧电池进行回收,并对毒性强的镍镉电池和含汞电池实行押金制度,即消费者购买一节此类电池要交纳15马克的押金,当消费者拿着旧电池来购买新电池时,可以自动扣除押金。通过一系列行而有效的措施, 这些国家已基本实现了对废旧电池的大规模资源化利用